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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16-9-16 2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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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
【发两篇我在六月份QQ里写的读书笔记,不再开新帖。】
【读书笔记】
大概是在七八年前的一天,那时候我在一个论坛上玩。
有一天,版主对我说,牛虻兄,咱们论坛正在开展对《香水》电影的热论,你不写点什么参加?---我赶紧打开了论坛,果然,大家讨论的很热烈。不过我对版主说,这部电影我没有看过。实在是没法说点什么话的。
版主告诉我,在百度上可以收到。
《香水》这部电影是泰克威尔导演的。我看在看了介绍之后,知道了这是一部小说改编的。于是赶紧的找那部小说。果然,在百度上看到了聚斯金德的这部小说,可惜,那时候,网上还没有全部的转载。你只能看到一大半。
小说的全名是《香水----一个杀人犯的故事》。还没有看,我感觉是一个破案的事件吧。应该算是侦探小说。
于是我用了三天的时间,看了电影,又看小说。小说和电影是有差别的。估计是导演的精心安排。电影的镜头给我的感觉是很美,美到惊诧。一个罪恶的行径竟然是那么的在一个美的情景中,这样的糅合,不能不使我对导演表示敬佩。于是我写了一篇《香水的启迪》。现在想起来,我当初写的实在是肤浅的很,幸亏,我们的那个论坛现在因为各种的原因不存在了,不然,我真的怕再有人看到。
原来小说写的不是侦探,是什么呢?
主人公格雷诺耶是个有特殊嗅觉的人,他借助一些少女的体香,做了一个香水师,而他做这个香水师的过程是极其残酷的。小说写到了这个格雷诺耶在康塔尔火山山顶居住了七年。后来,他悟出了一个道理,就是他要用自己的长处消除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聚斯金德用了巴尔扎克的传统的批判现实主义的手法,可是,在技巧上,有时后现代主义的表述。他将艺术家小说、传统小说、发展小说等融合到了一起。他不是写整个凶杀和侦探的过程,而是在这个凶杀的过程中充分的表现了格雷诺耶的凶残,对那些血腥的场面却又一笔带过。
主人公, 他所遵循的一条原理,正是弗洛伊德的“本我”---“快乐原则”。
聚斯金德写了格雷诺耶1738年的7月出生在一个鱼摊前。是因为他的哭声救了他的命。这让我想起了狄更斯写的《大卫科波菲尔》里开头的情景。他和狄更斯的手法有相同之处。都是写的巴黎的黑暗环境。格雷诺耶一出生,就和别人不一样。因为他没有体味,在长大后,饱受了别人的鄙视。不过,他的嗅觉却特别的异常,能嗅出别人不能嗅出的味道,并且能很准确的分辨出上万种气味。正是这中特殊性,使得他对女性的体味很敏感。他对少女的追求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达到他的卑鄙的行为,既为了私欲。因为,他发现人们对香水有一种很特殊的膜拜。
格雷诺耶在猎取少女的体香时,紧闭着眼睛,他很贪婪的吸取少女身上的体香,这时候,他竟然对少女的美貌不屑一顾。他要从少女的身上提取体香,以达到他制造香水的原料。于是,他残忍的把少女杀害。
正像一位博士【叫什么名字记不住了】在一篇博士论文里指出的那样,在格雷诺耶的心中,已经形成了以气味为准的一种价值体系。
这种价值体系,是以“我”为中心的。这种“本我”所遵循的正是“快乐原则”。格雷诺耶没有反省自我,而是在原始的基础上走上了一条毁灭的路。
说到聚斯金德的这种后现代主义的思维,在我看来,主要是受了利奥塔的关于“元叙事”的消解的观念的影响。他奉行了价值体系、解读模式多元性的特点。而这是在索绪尔的解构主义基础上形成的。
“元叙事”消解的核心思维,也让聚斯金德创作出了一些后现代主义作品。比如《夏先生的故事》《鸽子》等。【我只看过《夏先生的故事》这一本,而其他的没看过】---【在此不论聚斯金德的后现代主义创作的问题】
从气味的缺失,到嗅觉的非凡能力,再到猎取少女的体香,最后,格雷诺耶走向了毁灭。----【其他论述省略了。要写就太长了。。】
【读书笔记】
写读书笔记,是一件很乏味的事。出力不讨好。
所以,我努力的将读书笔记写的能让人有耐心看下去。
我记得那一年,应该是个秋季,树上的叶子都开始陨落,地上可以看到片片的黄色,它们静卧在地面上。仿佛在可伶的述说着对生命的渴望。
我不了解树叶是不是真的很痛苦。因为它们离开了母体,再也没有生存的机会了。但我猜想,一个生命在更替时,是会碰到阻碍。或许,它们基因里的记忆还在自己的母体身上。
秋天的阳光都显得那么慵懒。
那一天,我在阳台上坐着。我的面前放着的是这么几本书,一本是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一本是阿尔都塞的《哲学笔记》而另一本就是撕拉喔热写的《实在界的面庞》和《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
多少年前的一天,我在阿尔都塞的{笔记}里看到了他写的解读{手稿}里的有关“异化”的问题。那时节,我从他的著作里知道了马克思曾经在{手稿}里提到了“异化”。后来有一天,我猛地想起,于是在“手稿}里找了那章节,{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
有关这些论述,都留在了我的脑海里。
一个深黑的夜晚。在灯下。
我翻看着从书店买回来的那本《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书中的精神分析,让我十足的大了个寒颤。
一切的异化问题似乎在这里彰显出来了。
“真理在于误认”,这似乎是在说,一切的问题都出在这个“误认”上了。
崇高的客体,实际上是实在界的面庞。其实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只要我们按照现象学那般的,让事情回到本身。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从符号学的角度来看,这是能指给我们带来的困难。它的所指,其实就是我们要看到的事情本身。
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一书,仿佛也是在向我们阐述一个在存在的场中是如何的变异的。
这种异化的过程我们在社会的群体中时常会遇到的。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丹东,最后异化成了在罗伯斯庇尔看来是背弃了革命。他不仅异化了大众的道德,很重要的是他成了异己分子。最后,罗伯斯庇尔以革命的名义将丹东送上了断头台。这是因为他们各自的伦理是以不同价值观念为经脉的生命感受。
因为人民伦理的大叙事的教化作用在丹东身上始终不起作用。
这便是他丹东必须死的原因。
一个社会的群体,是需要个体的意识融入到这个群体中的,不然,个体就会异化成不同的个体,而分离这个群体,这是群体所不能容忍的。
那个黑格尔超验的绝对理念,经过现实的整理后,终于回到了实在的基础上来了。
在那个凉爽的秋天,我慢慢的合上书本。为的是让自己的脑袋清醒清醒。
远在天边的那坨白云,陡然像是要从天空中掉下来似的。世界是在变化着的,人类也许在某个早晨,一个随机的变化,就会消失殆尽。
【写着玩的东西,还望老师指点一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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