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91060
- 精华
- 0
- 积分
- 58
- 马克
- 476
- 金币
- 150
- 在线时间
- 456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5-10-26
- 最后登录
- 2016-11-11
3级:少尉
![Rank: 3](template/sxp_newcity_02/img/star_level2.gif) ![Rank: 3](template/sxp_newcity_02/img/star_level1.gif)
- 注册时间
- 2015-10-26
|
致淮滨县纪委一封投诉信
我叫刘炜,女,现年28岁,淮滨县城关镇居民。我要投诉淮滨县水利局水政股股长石群浩。我和丈夫杨国庆在淮滨城关经销一家玻璃店,几年来,石群浩经营的装潢公司欠我们的货款屡要不给,打电话不接。2016年6月11号上午9点,我挺着已有三个多月身孕的肚子去石群浩家理论,石群浩先是谩骂,后又把我推搡在地,当时,我的身子就血流如注,报警后,城关派出所警察和家人把我送到淮滨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两天两夜的抢救依然无法保住我腹中的胎儿!流产,刮宫这种身心的痛苦是我语言无法言喻的!经淮滨县公安法医鉴定为轻伤。事发到现在已有一个多月,石群浩依然逍遥法外!我们到城关派出所咨询案情,得到回复是石群浩有病,看守所不接受。石群浩在外面狂言,敢和老子斗,老子有钱,在公安上砸个十万八万无所谓。知情人透露,石群浩已给单位请假去外地疗养了。 老人常说月子里不能悲伤,否则要落病根,这一个多月,我是以泪洗面。我恳请淮滨县纪委能敦促淮滨县公安局公平公正地查办石群浩的恶劣暴行,责令淮滨县水利局立即给予石群浩停职查办! 投诉人:刘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