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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该改了
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始于2005年的信访排名制度,因为与地方党政领导升迁直接挂钩,造成地方信访压力很大,导致各地信访部门不惜采取各种手段“截访”,甚至雇佣“黑保安”,设置“黑监狱”,发生恶性事件。(2013年11月11日新京报)
现行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很耐人寻味。一方面欢迎来信来访,一方面又设置诸多限制,让人不知道真意何为。如逐级上访的规定,乍一看头头是道,但上访人会遵守吗?不听又该怎么办?实际上是没答案的。规定上访要逐级,个中包含着不甚明显的限制意图。上访上访,肯定是到上边访,但真要去了,又让基层派人接回来,接的不力还受批评。可见,并非真的就该去上访。
正因为一边提倡来访,一边强令接回,形成了“访”与“接”的长期博弈,衍生出诸多难以理解的现象。据说北京自发形成上访村,吃住引领一条龙,使一部分人得以就业甚至发财。曾在报端看到北京警方打击清理整顿的报道,想必此项产业确实存在。而在上访人中间,实践锻炼出一些专门人才,以动员组织指导群众上访为职业,收入颇为过得去。出现这样的结果,岂不怪哉?一旦好的出发点,未必抵达好的落脚点的时候,就应该思考调整顶层设计的问题了。
群访频发,动辄围堵机关大门、交通要道的做法,时不时在各地上演。其实,围堵只是手段,直接目的是给领导施加压力,逼领导表态。如医患纠纷、安全生产、交通事故赔偿,恐怕不是领导一句话的事。双方经有关部门调解仍达不成协议时,应该走法律途径解决,但当事主方却不找法律,直接找党政机关领导。说到底还是一种人治心态在作崇。执政者去人治心态靠社会民主诉求的推动,而公众去人治心态只能靠觉悟。
不找法律的原因是程序多,耗时长,成本大,且对司法公信报有怀疑。司法公信是有不尽人意之处,但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势必依赖公众参与推动。司法公信力是不会自觉长大的。走司法途径的越多,矛盾碰撞越频繁,司法公正、公平的成长则越快。前不久发生的上海四法官嫖娼案,就是当事人检举曝光的,其深远意义在于对司法公信建设的推动。若当事人未打这场官司,就不会是以这种方式暴露问题,最终开除掉这几个害群之马。
社会进步是矛盾运动的结果,法治社会的发育也不例外。在民主与法治的行进中,没有民众的舍命奋争,我们可能仍是大清国的子民。都不去给法律找麻烦,法治就永远长不大;都不去走法律途径,法治的路永远踩不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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