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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诗?古人说:“诗者,志之所在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者,吟咏性情也”。可以说古人已经把诗的要义交代给了我们。但是,仅仅这样看是不够的,不能把诗和其他题材区分开来,比如议论文、应用文、绘画、舞蹈等也都可以言志抒情,但这些体裁绝不会被认为是诗。那么,究竟什么是诗?诗是用简捷、形象和具有节奏感的语言表达心志和情感的一种文章体裁。 首先,诗是文章体裁,这样就能把诗和绘画、雕塑、舞蹈、电影、音乐等题材区分开来。其次,诗是用简捷、形象和具有节奏感的语言来表达心志和情感的,这样就能把诗和其他文章区别分开来。可以说,语言简捷、形象思维和具有节奏感,是对诗的基本要求,是衡量一篇文章究竟是不是诗的基本标准,少了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能称为真正的诗或好的诗歌作品。记述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等题材也需要用简捷的语言,但并不一定需要形象思维,也不一定需要节奏感。 在浩瀚的中国古诗和新诗中,凡是符合这三条标准的,可以说都是上层佳作,现举几例。保存在《吴越春秋(卷九)·勾践阴谋外传》的《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宍。”应该是我过古代用语最简捷的一首诗,仅有八个字,可谓简捷之极,而且非常形象,从制作工具到狩猎,整个过程简直就象一幅长卷展现在眼前,没有丝毫议论。不仅如此,节奏感也很明快和强烈,每两个字一个节拍,细致入微地刻画了整个狩猎过程。在新诗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比如顾城的《一代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只有两个句子,可谓简捷;使用“黑夜”、“黑色的眼睛”和“光明”这样的词语,很形象,没半点议论;节奏感也很明显:如果用“/”来表示节拍的间隔,这首诗的节奏就是: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少者两字一拍,最多者五字一拍,跳跃不大,读起来可以说朗朗上口。再比如卞之琳的《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也完全符合简捷、形象思维和节奏感三个条件。 当然,说诗必须符合简捷、形象思维和节奏感三个条件,并不是说词语不可以有重复,不可以有议论,并不是一定要象古律诗那样,四言两个节拍,五言两个或三个节拍,七言两个、三个或四个节拍,等等,有明显的规律。诗和其他体裁一样,都具有感染力,为了增强感染的效果,适当的重复是很必要的,比如李清照的词《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残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著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寻”和“觅”意同;“冷”和“清”意虽有差异,但重复使用;“凄”和“惨”意虽有差异,但与“戚”的重复使用,表达的都是冷清忧伤之意。这种重复不仅不会使读者觉得累赘,反而会深深感觉到作者冷清忧伤之至的心情,因此这种重复是增强感染力的一种艺术手法。关于诗中的议论,古诗可以陶渊明的《饮酒》诗其五为例:“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其中的“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含有理趣,但理在形象之中,起着牵引读者品味的作用。至于诗的节奏,古代近体诗节奏感都很强很明显,新诗则要逊色得多,但这并不等于说新诗的节奏可以杂乱无章,忽儿一字拍,忽儿五字拍,忽儿又一字拍,读起来让人喘不过来气,必会大杀风景。总之,如果一首诗里重复太多,或只有议论,或根本没有节奏感,则必不是好诗,或者根本就不是诗。
当然,抽象思维也可以成诗,如唐人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但从是个的主流看,这毕竟是偶然现象,在诗歌发展的长河中少之又少。 从美学的角度看,必须把简捷、形象思维和节奏感作为诗的三个基本条件。诗是美的,可以说是最美丽的语言。读一首诗感觉是享受,可以起到陶冶性情的作用,那么这样的诗就是好诗。词语累赘,议论过多,节拍杂乱,读起来很费力,让人感到活受罪,美感尽失,这怎么可以称得上诗呢? 这样讲,似乎与古人“诗者,志之所在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者,吟咏性情也”有出入,其实不然。古人究竟是怎样界定诗这种文章体裁的,应从两方面看。一方面,“发言为诗”,“ 吟咏性情”,怎么“发言”?怎么“吟咏”,虽未明说,但应理解为诗的体裁。另一方面,从历史传承的角度看,从古到今,被公认为真正的或者说好的诗作的,都是从是不是运用简捷、形象思维和具有节奏感的语言来表达心志和情感三个角度进行评价的。 古人所以讲“诗言志”,“吟性情”,并不是在给诗下定义,而是意在强调诗这种文章体裁的价值。简捷、形象思维和节奏感三者直接关系到诗是怎样的一种文章体裁,涉及到诗的创作手法,但并不是诗的核心。写诗,就是为了表达心志和情感;同时,写出来的诗多半是让别人来读的,因此诗是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这才是诗的核心所在。 既然古人强调诗的价值,不仿在此顺便谈谈。诗的价值,即诗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可大体划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情况,因此诗的核心所在,应是用简捷、形象思维和节奏感的语言所表达的“心志”和“情感”。那些或表达个人崇高志向,或歌颂祖国山河,或通过嘲讽社会阴暗面警示世人和社会等题材的诗,均属于具有积极意义的诗篇;反之,或反映个人肮脏灵魂,或儿女情长,或淫秽不堪等题材的诗,都应列入具有消极作用诗作。当然,由于诗是用形象的语言来表达心志和情感的,往往不那么直白,所以有些诗可以有多种含义或多种解释,甚至同一首诗会有完全相反的解释,对于这样的诗该如何划分呢?看一首诗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不应用孤立的方法,而应用联系的方法全面看问题。这里面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要联系作者的一贯品质,如果作者的品质基本面是好的,那么对其作品就应当从积极的意义上去理解和解释;反之,就应当从消极的意义上去评价。另一方面,要看解释和评价者的一惯品质,如果解释和评价者的基本面是好的,那么就会把这类作品解释成具有积极意义的作品,反之,就会解释成具有消极意义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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