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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 爱情,面包你挑哪个?(今日腾讯热点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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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2:4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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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白居易《长恨歌》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苏武《结发为夫妻》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佚名《诗经;邶风;击鼓》

中国古代不少以男女之间的爱情为典故的诗句,这些美丽而又忧伤的诗词得以流传千古至今,被人们欣赏歌颂,无一不因为爱情这个词,经久不衰,从生命诞生的那一刻起,直至终结。而爱情,最完美的契合,便是婚姻,终成正果,结为夫妻。

说起婚姻便拉入了现实,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是古时必不可少的六大礼仪。而现在,自然是从简了不少,当然婚前的筹备却是必不可少的。这其中就包括一些物质的东西,比如房屋的购买,一般情况下这个事情应该是男方家庭筹办,当然,现在的女性位置越来越占主导权,在婚姻上也体现了出来,女方出钱购买房屋的也占多数,也有男女双方各自拿出一部分组成购房款。那么房屋的产权名称到底该写谁,这便成了两人或双方家人所关切的问题。

一直以来女性群体在中国多年来占弱势领域,提起这些经济上的问题,让人不禁的想到,当然要产权要办在女方的名下,这样的话,万一哪天男的变心了,女的还有一个居住的地方,有个经济上的保障。男女如果感情深的话,这写谁的名字倒也无所谓,怎么着都一样,只要这婚能痛痛快快的结了就行。怕就怕这三姑姑,七大婆,人多口杂,你一言,我一语,凭什么啊,这买房子的钱我家也掏了一半,这房产证上大大咧咧的写上你的名字,这让我们家的人怎么舒服,谁能担保着你没个私心,没个小肚鸡肠的。这男的,女的,就会跟着想了,是啊,万一哪天这产生了纠纷,这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吗?这事得考虑清楚了。

如今的婚姻,缺少了爱情的润色,更多的是建立在现实与经济的基础上,而房产归属权,则显得更为重要。男人变得越来越现实,女人变得越来越麻木,这成了现在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毫无扭转趋势。有可能因为产权的不协调而导致婚姻解体的大有人在。

前阵一同学离婚,她老公连家里的电视,电锅,音响,大大小小的只要是值钱的东西都搬到妈家去,生怕女的带走点什么,这让人感觉到可笑的同时,又为现在人的金钱观念感觉到可悲,甚至让人有种“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临各自飞的感觉”。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相信更甚者有之,所以婚前财产公证是必要的,房产证上的姓名签定也是必要的。

在一定的情况充许下,双方商定,可以考虑弱势的一方,或是家中有老人病人,经济比较弱的一方,也可以根据两人买房款的比例进行协调,如果感情好,签谁的名推让不下,你也可以扔个纸团抓个揪,调节情趣的同时也解决了实质性的问题,倒也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当然,男女双方也要理智的对待这个问题,毕竟房屋占婚姻的主导地位,少了面包,估计这爱情也干瘪瘪的,所以产权的签定,还是需要当事人双方认真商讨对待,争取博得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来。

   

      后记: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天下有房人和和美美。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同枕眠。这婚是结的,房子是要买的,房产证是要签的,商量再商量,讨论再讨论,愿你们都能找一个双全法,和和美美到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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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3:58: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高产啊,俺最喜欢这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自古逢秋倍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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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17:56: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洛阳
难得两全啊.......................
春风轻轻地吹来,春雨丝丝缕缕....... http://hanxue280015166.blog.163.com/edit/ (我的博客,愿与朋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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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1 17:12: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哪个能真正得到...
就挑哪个...
抓住的就别放手...
抓不住的也别强求...
不求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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