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退晴空 发表于 2019-06-12 19:10
离婚了,理想生活不是单身贵族生活吗?
亲亲小宝贝 发表于 2019-06-12 19:19
没有碰到对的人。
孤独一掷 发表于 2019-06-12 19:24
已经很可以了
余生漫漫 发表于 2019-06-12 19:26
最后一句是亮点!!
人过半生 发表于 2019-06-12 19:25
平凡的生命,谁都不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怎样意想不到的状况,生命中有很多人,本以为可以,多一个春暖花开的相伴,却在一场风雨过后,模糊了转身的背影,人生如戏,演的敷衍,会感觉无趣;演的太投入,会伤了自己
西门雪枫 发表于 2019-06-12 19:29
那俺祝你幸福了
明月照天涯 发表于 2019-06-12 19:33
论坛上这样有内涵的帖子太少了,希望以后可以看到你更多精彩的帖子。
携手游人间 发表于 2019-06-12 19:35
半路夫妻皆为贼!
淡泊1 发表于 2019-06-12 19:09
适合自己脚的鞋,穿着才舒服。
坠尘 发表于 2019-06-12 19:38
再婚的双方都是小心翼翼的
滨城大表哥 发表于 2019-06-12 19:12
说这话的人都还年轻
雨退晴空 发表于 2019-06-12 19:42
反正是我的话就一个人过好不容易从围墙出来了还进去干嘛
祁夜 发表于 2019-06-12 19:55
离婚了就不要再婚了 从这个坑跳到那个坑 一时的新鲜 过后都一样 说不定还没以前坑蹲着舒服 没以前坑大 更憋屈 图啥呢
孤独一掷 发表于 2019-06-12 20:13
你的家具店地址在哪里呀
滨城大表哥 发表于 2019-06-12 20:22
工厂直营,没有店面 有样板间。
人过半生 发表于 2019-06-12 19:25
平凡的生命,谁都不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怎样意想不到的状况,生命中有很多人,本以为可以,多一个春暖花开的相伴,却在一场风雨过后,模糊了转身的背影,人生如戏,演的敷衍,会感觉无趣;演的太投入,会伤了自己
到远方去 发表于 2019-06-12 20:57
我认为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并没说再婚不能自由,从古至今都有离婚或另一方亡故后再婚的的例子,二婚不幸福的例字被人们用放下镜扩大了,人们总是停留在"继父不好"、“晚妈狠毒"这样一个传统观念的怪圈里。事实上再婚家庭过得幸福的也多的是,只是人们不以为然罢了。继父、晚妈待别人的孩孑视同已出,也大有人在。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下限,并未规定上限。哪怕再婚双方七十岁、八十岁、或者九十岁,只要两人真诚相爱,愿意组成新的家庭,我们也没反对的理由,而应祝贺他们。
第一部新婚姻法公布多少年了,多少人受益。年轻人有婚姻自主的权利,离婚,失偶者也有婚姻自主的权利,老年人也有再婚的权利。父母无权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权利,子女也无权干涉父或母再婚的权利,旁人更不应有反对意见。
只要婚姻双方恩爱有加,我们都应祝贺。
和谐社会什么事都有,只要和谐就是好事。
杨振宁与翁帆结合,杨比翁大了40多岁,杨比岳父、岳母也大得多。开始媒体一片哗然。但人家依旧夫倡妇随,风声渐止。
祁夜 发表于 2019-06-12 19:55
离婚了就不要再婚了 从这个坑跳到那个坑 一时的新鲜 过后都一样 说不定还没以前坑蹲着舒服 没以前坑大 更憋屈 图啥呢
到远方去 发表于 2019-06-12 20:57
我认为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并没说再婚不能自由,从古至今都有离婚或另一方亡故后再婚的的例子,二婚不幸福的例字被人们用放下镜扩大了,人们总是停留在"继父不好"、“晚妈狠毒"这样一个传统观念的怪圈里。事实上再婚家庭过得幸福的也多的是,只是人们不以为然罢了。继父、晚妈待别人的孩孑视同已出,也大有人在。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下限,并未规定上限。哪怕再婚双方七十岁、八十岁、或者九十岁,只要两人真诚相爱,愿意组成新的家庭,我们也没反对的理由,而应祝贺他们。
第一部新婚姻法公布多少年了,多少人受益。年轻人有婚姻自主的权利,离婚,失偶者也有婚姻自主的权利,老年人也有再婚的权利。父母无权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权利,子女也无权干涉父或母再婚的权利,旁人更不应有反对意见。
只要婚姻双方恩爱有加,我们都应祝贺。
和谐社会什么事都有,只要和谐就是好事。
杨振宁与翁帆结合,杨比翁大了40多岁,杨比岳父、岳母也大得多。开始媒体一片哗然。但人家依旧夫倡妇随,风声渐止。
随缘随缘 发表于 2019-06-12 21:17
你是个理性的人
岸芷汀兰 发表于 2019-06-12 21:03
再婚太难,外在因素太多。如果是我的话肯定应付不来,还是一个人的好。
滨城大表哥 发表于 2019-06-12 21:26
能经历孤独终老的,内心是宁静充实的。
简单的事 发表于 2019-06-12 21:33
你在打广告,并且我有证据
岸芷汀兰 发表于 2019-06-12 21:39
其实谁也不想孤独终老,可又怕伤人伤己。能与一个三观相仿,互相包容的人共度余生是再好不过,那不只是两个家庭的事情!
到远方去 发表于 2019-06-12 20:57
我认为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并没说再婚不能自由,从古至今都有离婚或另一方亡故后再婚的的例子,二婚不幸福的例字被人们用放下镜扩大了,人们总是停留在"继父不好"、“晚妈狠毒"这样一个传统观念的怪圈里。事实上再婚家庭过得幸福的也多的是,只是人们不以为然罢了。继父、晚妈待别人的孩孑视同已出,也大有人在。
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下限,并未规定上限。哪怕再婚双方七十岁、八十岁、或者九十岁,只要两人真诚相爱,愿意组成新的家庭,我们也没反对的理由,而应祝贺他们。
第一部新婚姻法公布多少年了,多少人受益。年轻人有婚姻自主的权利,离婚,失偶者也有婚姻自主的权利,老年人也有再婚的权利。父母无权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权利,子女也无权干涉父或母再婚的权利,旁人更不应有反对意见。
只要婚姻双方恩爱有加,我们都应祝贺。
和谐社会什么事都有,只要和谐就是好事。
杨振宁与翁帆结合,杨比翁大了40多岁,杨比岳父、岳母也大得多。开始媒体一片哗然。但人家依旧夫倡妇随,风声渐止。
滨城大表哥 发表于 2019-06-12 21:55
欢迎专家现场分析和指导。这个时候应当掌声响起。
到远方去 发表于 2019-06-12 22:02
没有专家,我认为你的帖子写得很好,与我的想法接近,但胜我一筹,特的捧捧场,别客气。
滨城大表哥 发表于 2019-06-12 21:51
能用钱解决的烦恼,烦恼就是缺钱不管钱和感情有没有关系?能保证物质基础,不受经济干扰,大多数还是有爱情的
岸芷汀兰 发表于 2019-06-12 22:07
不谈钱的爱情纯属扯淡,温饱要解决不了还谈什么别的。找对象先看人品和能力,没能力家里有钱也会坐吃山空,有能力就能把日子一步步的过富裕,但不管对方人品有多好,自己也要有挣钱的能力,因为人心多变,靠自己最靠谱。
滨城大表哥 发表于 2019-06-12 22:08
总结到位,受教了。可以说活的明白 透彻。
滨城大表哥 发表于 2019-06-12 22:06
别谦虚 你是长辈。经历比我们多,丰富的阅历值得后辈人敬仰。我的出发点比较片面,欢迎你们点评和指导。
滨城大表哥 发表于 2019-06-12 21:51
能用钱解决的烦恼,烦恼就是缺钱不管钱和感情有没有关系?能保证物质基础,不受经济干扰,大多数还是有爱情的
岸芷汀兰 发表于 2019-06-12 22:07
不谈钱的爱情纯属扯淡,温饱要解决不了还谈什么别的。找对象先看人品和能力,没能力家里有钱也会坐吃山空,有能力就能把日子一步步的过富裕,但不管对方人品有多好,自己也要有挣钱的能力,因为人心多变,靠自己最靠谱。
《大白菜》 发表于 2019-06-13 15:58
写的很中肯,再婚家庭就是孩子和经济矛盾太大吧。三年了,短短三年,耗尽了对未来的所有的期待。本来我码了好多字好长一篇来叙述这三年的经历,可是又觉得有什么意义呢?只能是心里的委屈宣泄了,于目前的状况还是没有意义。我目前在带孩子,我已经决定孩子断奶后请我妈帮我带,我拼命去挣钱养大孩子和给父母养老。关于婚姻,关于感情,绝望透顶了,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了。我付出所有在别人眼里是理所当然,我一点点要求在别人眼里是图这图那,尝遍委屈和辛酸只换一丝安慰在别人眼里是矫情。孩子出生十几天一个人带到现在,八个月时间没有工作,就变成别人的负累。有人说我结婚图他房子,实际上我们一直住我房子里,他家乡里破房子从顶漏到底他自己都不愿意住,有人说我生孩子是为了在家里有说话权,其实我自己想要这个孩子跟其它无关,他家又不是皇宫,有人说我什么都不会挣不到钱是他的拖累。实际上我没有见过他一分钱工资,他的钱不够养他自己和他以前的孩子。我们这个家里从来没指望上他。就连我怀孕带孩子这段时间我没工作,也是我爸妈打工的工资来帮衬我。在他家人眼里,我是农村的又没有兄弟有老有小是负担。可是平均算下来我明明白白没有拿他一分钱。我实在不明白如此算计的一家人,我为什么还要希望他良心发现?我好好打工足以养活孩子,自己还活的明明白白,再也不想在这样充满功利的氛围里呆了。我住我自己的房子,孩子自己养,家里开销自己想办法,我什么还要容忍别人指指点点。我天天带着嗷嗷待哺的婴儿,别人还说我不做事不去上班挣钱,觉得既委屈又可笑。说的好简单,淮滨哪里要一个搂着孩子的女工?我有钱的时候都说我好,我带孩子没法挣钱的时候全都是我的错,真的离婚的心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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