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为“情”还是为“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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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15 08:53
标题:
为“情”还是为“孝”
如果祢和你男(女)朋友非常相爱!你们曾经海誓山盟…永远在一起、生死相随…有一天真的发生意外…你是坚守誓言、还是考虑家人?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7-15 09:18
请问你说的意外是指生死离别吗?若是,我想没有像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神话,顶多再找一个,我也说得实在,所以无需牵扯到父母了。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15 09:22
谁啊怎么老是这样啊上瘾了啊?
不是生离死别,如果你父母不同意呢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7-15 09:34
标题:
回 2楼(天使的泪) 的帖子
呵呵,我是不会遇到父母的不同意啥的,他们平时都较尊重子女的意愿的。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15 09:35
标题:
回 3楼(朦胧) 的帖子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7-15 10:08
标题:
回 4楼(天使的泪) 的帖子
哪个问题?
作者:
铁拳战神
时间:
2010-7-15 10:19
百善孝为先
一定要争取父母的同意
如果让他们相信你们会幸福的
他们就会同意了
不要怕麻烦
想想他们养你18年容易吗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15 10:19
标题:
回 5楼(朦胧) 的帖子
你是不是做淘宝的啊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15 10:20
标题:
回 6楼(铁拳战神) 的帖子
大哥,不是养了18年快28年了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7-15 10:26
标题:
回 7楼(天使的泪) 的帖子
NO,NO,严重的说一下,还是NO!不过我曾经在那买过一些东西耶,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15 10:31
标题:
回 9楼(朦胧) 的帖子
不是就不是呗,那么激动干嘛,难道曾经有啥渊源?
作者:
华振
时间:
2010-7-15 11:54
哈哈
那么真有意思啊
作者:
like
时间:
2010-7-15 12:11
这种问题是有点头疼!
作者:
shj361
时间:
2010-7-15 12:12
你认为可比性很大吗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7-15 12:13
标题:
回 13楼(shj361) 的帖子
不是可比性很大而是普遍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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