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楼白露河于2010-06-03 19:44发表的 Re:回 7楼(宁粤沪淮) 的帖子 :
没什么不能接受的,大家也都看开点。没必要牵扯到辱骂范畴。
现在社会就这样,正常现象。 应该说楼主有发这样帖子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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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15楼朦胧于2010-06-03 19:56发表的 回 14楼(淡紫色) 的帖子 :
呵呵,话语严重了。因为我长期在这个论坛上,论坛上应该不会有你想要的类群会跑到这上面的,不然你今晚不就无法如愿以偿了么,所以我才有此建议,但不知楼主你想要一个刚出炉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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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1楼我爱毛毛虫于2010-06-03 20:24发表的 回 18楼(淡紫色) 的帖子 :
【小孩子不要这么不懂事,家里的大家没教你过这么做人么?需要我教育一下么? 】
貌似楼主很知性 敢问楼主 在郑州受的高等教育就是去找小姐吗?![]()
貌似咱们淮滨 和论坛的兄弟姐妹们 都不需要你来教育 我们怎么去做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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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影:郁闷,这就是所谓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吗? (2010-06-0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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