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首届“淮滨论坛杯”原创文学大奖赛征文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7:09
标题: 首届“淮滨论坛杯”原创文学大奖赛征文启事
一、征文简介   
   在春节来临之际,为增强论坛的节日气氛,将论坛文化推向新高潮,关于家、关于亲情、关于缘份、关于团聚,为了将每人心里都充满的感慨能尽情抒发,特开展此活动。
    征文主题内容:以庆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迎奥运;美丽淮滨我的家;游子心声为主题,以体现休闲、人文、健康、和谐的思想为主旨。

二、稿件要求
   1.本次大赛题材:凡符合征文主题的文学创作,均可投稿参赛,体裁可为短篇小说、散文、诗歌等,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崇尚凝练、自然的写作风格。尤其欢迎关心本论坛的文学爱好者助阵。每人限发参赛作品2篇。
   2.文章字数要求:短篇小说、散文3000字以内,诗歌30行以内。
   3.投稿作者应保证其作品的原创性,且在参赛之前没有在其他出版物发表;如发现有剽窃、抄袭以及非首发等情况一律不予采用,并由作者全权承担由此稿件引发的著作权法律问题。
   4.为了初评的公证性,原创文学斑竹和终极评审员可以参赛,但不得参与对本人作品的初评及终审。
   
三、参赛投稿方式
    参赛者请把自己的参赛作品以“ ‘淮滨论坛杯’---(题目自拟)”的标题要求,发表在“原创文学”版块里,否则不予采用。

四、大赛征稿时间
    1.大赛时间:2007年12月7日-2009年12月7日
    2.截稿时间:2009年12月7日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1.具体奖金及奖品另行公告,优秀评审会员将有神秘惊喜,敬请期待
    2.评选办法:
     (1)由原创文学斑竹进行初评,初评出作品作为入选作品进入本次活动;
     (2)所有关心支持本论坛的人员均可参加评审,评审之需在入围作品后直接跟贴即可(恶意灌水者删帖)。评论中请评委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严禁人身攻击。
     (3)本次大赛的终审评委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xiaofang     路人甲   非洲小白脸   刘皓文 小叶轩主人
      天元星     七星痴友    云淡风轻     西北狼
     (4)评选结果,请留意论坛公告。
     (5)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六、主办单位
    淮滨论坛  


附:关于终极评审的评分标准:

1,小说  结构20分  情节30分 文笔20分 内涵10分  其他20分 (字数不限,如希望在小小说发表请控制字数在2000到3000左右)

2,散文  文笔30分  意境30分 创新30分 其他10分

3,新诗  意境30分  内涵30分 文笔20分 其他20分

4,古体  意境30分  创新50分 文笔10分 其他10分

5,评选等级将以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实际分数,并以每位得分高底评定等级.


大家注意了,在原创文学板块置顶部分专门为写手们开设了3个分类体裁投稿的帖子。
  希望到时候大家对准板块。积极发表文章!以便于更好的管理你的文章及评委会统一评比。

注:非发表文章最好不要在以上三板块内跟贴(为评比方便)望大家谅解,有什么感慨请另发帖,或跟在此帖——谢谢合作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07-12-7 17:20
第二条的第4款不公平
要求取消或更改








好象已经改好的
楼主真民主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7:22
一般的初审员都不能参赛的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7:22
把机会留给大家,呵呵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7:23
等待管理员和总斑竹拿出奖励方案
作者: 老刘    时间: 2007-12-7 17:30
呵呵,那俺同学小叶轩主人这次该露大脸了!他那个文采,俺是望尘莫及呀!楼猪呀,你这也太不公平了,应该分档次的,同等文凭的可以在一起比赛!可怜俺就一个初中文化怎能和研究生同场竞技?55555555,这下又得半年失眠了 [s:59]
作者: 归属    时间: 2007-12-7 18:03
首先要感谢小云同志的热情,我计算了一下,从她提出这个意见到发表启示用了5个小时,不容易啊!现在由我来初定下奖励的设置
小说类
优秀奖:奖励淮滨威望100点
三等奖:奖励淮滨威望200点
二等奖:奖励淮滨威望400点
一等奖:奖励淮滨威望600点
散文类
优秀奖:奖励淮滨威望100点
三等奖:奖励淮滨威望200点
二等奖:奖励淮滨威望400点
一等奖:奖励淮滨威望600点
诗歌类
优秀奖:奖励淮滨威望100点
三等奖:奖励淮滨威望200点
二等奖:奖励淮滨威望400点
一等奖:奖励淮滨威望600点

以上之为个人建议,希望管理层及论坛斑竹参考做出详细的奖励措施考虑到参赛时间较长,参赛者为此也要付出较大的努力,所以以上只为论坛网络奖励措施。
强烈建议:待今年聚会完之后,在有论坛活动经费的情况下,对获奖者进行物质奖励

再次对原创文学版斑竹 云淡风轻 表示感谢
作者: 痞子姐    时间: 2007-12-7 18:25
呵呵
作者: 归属    时间: 2007-12-7 18:26
经 与 原创文学版  斑竹协商
凡参加本次活动即给奖励奖励淮滨马克200点
本次活动的将选出评审员若干 所有评审员将给出奖励,同时评选出优秀评审员给于重点奖励
(具体奖励措施待定)
由于此次评选含金量较高:建议一等奖加奖原创先锋奖。望站长支持、同意。
作者: 归属    时间: 2007-12-7 18:28
引用第7楼痞子姐于2007-12-07 18:25发表的  :
呵呵
希望传说中的论坛才女积极参加哦。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7 18:28
此活动甚好!
感谢小云!
也辛苦刘军了!同意刘军的奖励安排。

管理组将全力支持!
我稍后将专门为此次活动开设新勋章,以资奖励获奖会员。

请写手们踊跃参加!同时呼吁我们论坛管理人员与诸位版主也能拿出文章来。。。
作者: 归属    时间: 2007-12-7 18:32
引用第2楼云淡风轻于2007-12-07 17:22发表的  :
一般的初审员都不能参赛的
这一点好像不妥,一般评审员都是文笔比较好的...如果他们能参加,那效果不是更好。建议评审员可以参加,但不参与自己作品的评审。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8:38
引用第11楼lj8558于2007-12-07 18:32发表的  :

这一点好像不妥,一般评审员都是文笔比较好的...如果他们能参加,那效果不是更好。建议评审员可以参加,但不参与自己作品的评审。
已采纳建议
作者: 老刘    时间: 2007-12-7 18:41
呵呵,越来越正规,越来越合理哦.各位都辛苦了,俺仅代表自己向你们表达最亲切的问候!论坛有你们更精彩! [s:185]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8:54
还有什么不妥当之处希望大家给予指正。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7-12-7 19:00
一切由小云与刘军你们俩来主持,你们的所有建议全部采纳。

想到什么好建议不用再来征询管理组,直接实施。需要我配合的直接来找我。
鼎立支持!
作者: 刘皓文    时间: 2007-12-7 19:03
我害怕参加了就得一等奖
能当评委不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9:11
任何人都是当评委

但是在评论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详情请看征文启事条例
作者: 俺来了    时间: 2007-12-7 19:15
能文理分开评就好了!

人家外语系过8级,俺才需要过六级呢
作者: 刘皓文    时间: 2007-12-7 19:23
当评委了还能参加不
作者: 刘皓文    时间: 2007-12-7 19:32
有一件事要声明一下
发帖子是不是有点乱了...
能集中到哪个版吗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9:36
4.为了初评的公证性,原创文学斑竹和终极评审员可以参赛,但不得参与对本人作品的初评及终审。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9:37
不用开新版,因为也考虑到会杂乱,所以就有了标题的要求
作者: 刘皓文    时间: 2007-12-7 19:37
还想请问楼主
我前几天写的烟花烫能拿出来吗/
那是跟我前女友最后的纪念
我再写一篇  不是每人可以发两篇的吗/
作者: 俺来了    时间: 2007-12-7 19:38
想想小云、xiaofang、牙医、路人甲、lj8558、西北狼、刘老师........

俺就没信心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9:41
引用第23楼刘皓文于2007-12-07 19:37发表的  :
还想请问楼主
我前几天写的烟花烫能拿出来吗/
那是跟我前女友最后的纪念
我再写一篇  不是每人可以发两篇的吗/
当然可以,只要是原创,不论是否在论坛发表过,都可以参赛。但是要按规定拟好标题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9:41
引用第18楼俺来了于2007-12-07 19:15发表的  :
能文理分开评就好了!

人家外语系过8级,俺才需要过六级呢

呵呵,为什么要文理分开评啊?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19:45
引用第24楼俺来了于2007-12-07 19:38发表的  :
想想小云、xiaofang、牙医、路人甲、lj8558、西北狼、刘老师........

俺就没信心
男人嘛~!拿出魄力来!什么叫对自己没有信心啊?那是因为你没有尝试过!加油哦!拿出你的作品,得了奖了要请客,知道了不?呵呵,再说了,不在于几等奖,重在参与,用文字表达出你的心中所想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逍遥走天下    时间: 2007-12-7 19:53
我也想发表文章
作者: 淮滨爷们    时间: 2007-12-7 20:02
3000字?我怎么眼前冒金花了?
我还是总攻少点字的文章.

肚子里墨水不多.
作者: 耗子    时间: 2007-12-7 20:04
支持这样的活动....才子多多...
作者: 雪花飞舞    时间: 2007-12-7 20:34
期待你们的佳作,俺是免了的,没那文采
作者: 小叶轩主人    时间: 2007-12-7 21:15
支持,小云一上任就把论坛文学版块搞的风生水起呀,呵呵,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全力的支持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21:59
。。。。几乎是同时给楼上加分  呵呵
作者: 归属    时间: 2007-12-7 22:01
引用第32楼小叶轩主人于2007-12-07 21:15发表的  :
支持,小云一上任就把论坛文学版块搞的风生水起呀,呵呵,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全力的支持
希望各版斑竹学习...
作者: 归属    时间: 2007-12-7 22:03
打算在另开辟三个专门投稿的帖子。
  希望到时候大家对准板块。积极发表文章!
作者: 小雨儿    时间: 2007-12-7 22:06
越来越多的才子与才女了,我不会,但是我会来支持你们的,嘿嘿
作者: 小叶轩主人    时间: 2007-12-7 22:31
呵呵,怎么会呢,小雨儿也是才情与美貌并重的一代佳人呀,期待你的作品,发出来共赏!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7 22:36
不要谦虚了小雨儿,难道你的文章都不是你写的,每一篇我都认真看了!
作者: 小雨儿    时间: 2007-12-7 22:49
引用第37楼小叶轩主人于2007-12-07 22:31发表的  :
呵呵,怎么会呢,小雨儿也是才情与美貌并重的一代佳人呀,期待你的作品,发出来共赏!
哇,没有发现你的嘴巴这么甜,嘿嘿,小雨儿笨笨哦,但是会支持你们的.
小叶轩主人的才学要发挥出来哦.那个奖杯不错哦,支持你哦.
作者: 小雨儿    时间: 2007-12-7 22:52
引用第38楼云淡风轻于2007-12-07 22:36发表的  :
不要谦虚了小雨儿,难道你的文章都不是你写的,每一篇我都认真看了!
认识你真好,很开心,你的才学、你的包容、你修养让我很喜欢。
唯一的遗憾就是楼主美貌没有看到,好期待哦,不要让我回家才看到哦,嘿嘿!
作者: 〆﹎.陽光    时间: 2007-12-7 22:57
咋回事啦,都那么有才捏?
多出点作品吧?
我8会写,但我会看,嘿嘿.
加油哦!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07-12-7 23:02
强力支持
作者: 杨少    时间: 2007-12-8 08:07
云妹妹,你的文采我很欣赏,顶你,同时希望大家踊跃参加。。。。
作者: skychen918    时间: 2007-12-8 08:31
强烈支持本次活动!俺才疏学浅就不参加了,期待各位的精彩表现!
作者: 郭伟=郭大侠    时间: 2007-12-8 09:26
呵呵俺只有看的份了 [s:173]
作者: 天元星    时间: 2007-12-8 09:46
报名当评委。

批准了俺,俺就参加征文,因为自己可以给自己亮高分。哈哈,玩笑。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8 10:50
引用第46楼天元星于2007-12-08 09:46发表的  :
报名当评委。

批准了俺,俺就参加征文,因为自己可以给自己亮高分。哈哈,玩笑。


批准了,呵呵,但是自己不能给自己的文章评分的呀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8 10:51
引用第43楼爱情魔法师于2007-12-08 08:07发表的  :
云妹妹,你的文采我很欣赏,顶你,同时希望大家踊跃参加。。。。
你该管我叫姐姐了....同时也希望你拿出自己的作品来呀!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8 10:52
引用第42楼路人甲于2007-12-07 23:02发表的  :
强力支持
你还没回答我你愿意不愿意作终审呢??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07-12-8 11:29
啊……
呵呵
我愿意为论坛奉献力量
欣喜前往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07-12-8 14:23
标题: 回 27楼(云淡风轻) 的帖子
你是在回答谁啊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8 14:26
标题: Re:回 27楼(云淡风轻) 的帖子
引用第51楼路人甲于2007-12-08 14:23发表的 回 27楼(云淡风轻) 的帖子 :
你是在回答谁啊
回答所有对自己没有自信的朋友~~~~~~
作者: 芳草塘    时间: 2007-12-8 14:34
呵呵,俺又来晚了,爬了50多楼!~
支持支持,精神上支持!~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8 14:40
引用第53楼xiaofang于2007-12-08 14:34发表的  :
呵呵,俺又来晚了,爬了50多楼!~
支持支持,精神上支持!~
又来个和小雨儿一样谦虚的
虽然谦虚点显得比较厚道
但是,作为女人,咱不能输给人家那几个才子呀~~
期待你的佳作
作者: 七星痴友    时间: 2007-12-8 15:33
呵呵,这个帖子已经浏览了好几次了,每看一次就被你们的青春朝气所感染,被你们的新颖创意而折服。可以说淮滨论坛有了你们,乃至于淮滨有了你们,必将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做为一个淮滨人我要对你们道一声:辛苦了!

   另外我自己认为淮滨论坛是我们大家休闲和交流的家园,参赛作品不要一味追求高雅、注重名次。要以雅俗共赏为原则,以贵在参与为宗旨,相互切磋,相互交流。相信那样参与的朋友必将会更多呵。
      个人愚建,仅供参考!如有冒犯,敬请原谅!
作者: 芳草塘    时间: 2007-12-8 15:47
七星痴友真是好见解!~

向楼主推荐为终极评审!~
作者: 小叶轩主人    时间: 2007-12-8 18:37
俺也支持楼上的提议,提议七星为终极评委!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9 11:24
引用第57楼小叶轩主人于2007-12-08 18:37发表的  :
俺也支持楼上的提议,提议七星为终极评委!
七星,征求你的意见,愿意当终极评审吗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07-12-9 11:33
怎么听着有点像是牧师啊
"你愿意……么"
作者: 小叶轩主人    时间: 2007-12-9 11:41
呵呵,愿意......
作者: 老刘    时间: 2007-12-9 11:44
Oh,My  god!愿意是愿意,可人家不好意思说出口嘛! [s:165]
作者: 七星痴友    时间: 2007-12-9 11:45
谢谢楼上各位的青睐,只要是有益于论坛的事情我都愿意去做。但本人才疏学浅恐怕难胜此重任,到后来大家不要说我不自量力吧?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9 13:41
引用第62楼七星痴友于2007-12-09 11:45发表的  :
谢谢楼上各位的青睐,只要是有益于论坛的事情我都愿意去做。但本人才疏学浅恐怕难胜此重任,到后来大家不要说我不自量力吧?
怎么会不自量力呢,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想逃都逃不掉!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9 13:51
还有人推荐或自荐做终审评委的吗?请尽快踊跃发言,最近要把评委名单定下来.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9 21:15
怎么还没人说话啊?

杂没人推荐我啊。。。。5555555555555
作者: 小叶轩主人    时间: 2007-12-10 10:02
呵呵,你是活动的发起人之一,当然是当仁不让了!
作者: feixiaxing    时间: 2007-12-11 00:32

作者: 杨少    时间: 2007-12-11 05:24
引用第65楼云淡风轻于2007-12-09 21:15发表的  :
怎么还没人说话啊?

杂没人推荐我啊。。。。5555555555555
妹妹,你就不用推荐了,你是排行老大,嘿嘿。。。。。
我顶你哦,我同样也期待着文章呢。。。。。。
作者: 归属    时间: 2007-12-11 14:41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到原创小说!
作者: 小叶轩主人    时间: 2007-12-11 16:24
你是总版主,应该你先来一篇!
作者: 小叶轩主人    时间: 2007-12-11 16:24
你是总版主,应该你先来一篇!
作者: 归属    时间: 2007-12-11 17:26
我也想啊!
   主要最近太忙了!
小说要把握整体构思,要有内涵,要反映一定的心理或社会现象!
我暂时还静不下来写这个!
作者: 琴雪飞    时间: 2007-12-15 10:54
[s:165] 想写就是不知道从哪下笔
通常心情文字写了一段段的
想到哪写到哪
真的写一篇文章就是不知道怎么写在一块
[s:174]
作者: 李玲    时间: 2007-12-25 11:01
真是很期待,,,,,到时一定有很多的好文章展现出来,,,,
相信淮滨是个人才倍出的宝地,,,,,,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26 12:52
标题: 首届“淮滨论坛杯”终审评委公布
本次大赛的终审评委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xiaofang     路人甲   非洲小白脸   刘皓文 小叶轩主人
     
天元星     七星痴友    云淡风轻     西北狼

若有疑意请留言
作者: 老刘    时间: 2007-12-26 13:10
????      咋没有俺呀?走来,饿生气来,一辈子都没当过裁判,这下又没机会来,我去军机处弹劾弹劾.哈哈   
作者: 饭特稀吆喝    时间: 2007-12-26 13:22
标题: Re:路过这里!瞧瞧!再瞅瞅!
哈哈!既然看见了,凑个热闹!佩服小云MM的文采,小而言之,论坛才女之一非你莫属啊!大二言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可惜俺文学水平不咋的啊!不然俺也去参赛了。 [s:165]  [s:165]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26 13:32
引用第76楼刘锋于2007-12-26 13:10发表的  :
????      咋没有俺呀?走来,饿生气来,一辈子都没当过裁判,这下又没机会来,我去军机处弹劾弹劾.哈哈   
你从来没有毛遂自荐啊,也没有机会欣赏到你的大作,给我一个理由,不要生气呀!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26 13:34
标题: quacksalver
引用第77楼quacksalver于2007-12-26 13:22发表的 Re:路过这里!瞧瞧!再瞅瞅! :
哈哈!既然看见了,凑个热闹!佩服小云MM的文采,小而言之,论坛才女之一非你莫属啊!大二言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可惜俺文学水平不咋的啊!不然俺也去参赛了。 [s:165]  [s:165]
你的文章写的那么好,怎么不参加呢?这里比的是真情流露,其实与文采无关。比如我写的东西很多人都看不懂,思想和我无法统一,还是平实的语言和大家才能沟通起来。期待你的作品!
作者: 小叶轩主人    时间: 2007-12-26 13:56
标题: Re:quacksalver
引用第79楼云淡风轻于2007-12-26 13:34发表的 quacksalver :

你的文章写的那么好,怎么不参加呢?这里比的是真情流露,其实与文采无关。比如我写的东西很多人都看不懂,思想和我无法统一,还是平实的语言和大家才能沟通起来。期待你的作品!
曲高和寡了吧?你就自个儿在家里寂寞去吧........嘿嘿..........
作者: 芳草塘    时间: 2007-12-26 14:01
呵呵,俺暂时无疑意!~
作者: 杨少    时间: 2007-12-26 14:03
我不参加了,没那水平。。。。
作者: 老刘    时间: 2007-12-26 14:12
引用第78楼云淡风轻于2007-12-26 13:32发表的  :

你从来没有毛遂自荐啊,也没有机会欣赏到你的大作,给我一个理由,不要生气呀!
云哥,小作算不算?俺这人作不出来什么大作呀,再说了大作都是让人看着就累眼,俺哩小作通俗易懂,大家都能看明白.呵呵,你文才好,你的思想与我们无法统一,现在有点高处不胜寒了吧?哈哈,俺有点幸灾乐祸!
作者: 杨少    时间: 2007-12-26 14:26
是  云妹吧???楼上的写错了。。。。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26 14:54
坏了,我好像说错话了。一群没良心的,就不知道安慰安慰?
作者: skychen918    时间: 2007-12-26 15:09
不要这么说!!俺来安慰安慰你!!!呵呵
作者: 火星上的来客    时间: 2007-12-27 11:55
完了
作者: 云淡风轻    时间: 2007-12-29 13:20
引用第87楼火星上的来客于2007-12-27 11:55发表的  :
完了
有没有来自火星的文章?
作者: 心怡    时间: 2007-12-29 13:50
实物奖励是什么,有奖励才能有动力。
作者: 梦想_    时间: 2008-1-9 20:33
引用第88楼云淡风轻于2007-12-29 13:20发表的  :

有没有来自火星的文章?

呵呵!!!
有是有呀!!!就是怕你到时候看不懂呀!!
作者: 梦想_    时间: 2008-1-9 20:35
写一些火星上的文字〈〉:〈〉!:~〈1
  呵呵 !·〉〈〉〈·!〈·!!·〈〉!·〉〈·〈〈·!〈·!〈·
作者: 流浪三毛    时间: 2008-1-23 12:52
支持斑竹,重在参与!
作者: 小巷秋风    时间: 2008-1-24 14:36

作者: 白庙集    时间: 2008-2-3 16:36
本人打算用超浓缩的诗句来参加此次活动,初定百字内,不知可否?
作者: 老刘    时间: 2008-2-3 19:15
一定可以的,只要是原创内容,俺们热烈欢迎,大力支持 [s:59]
作者: xlrpy    时间: 2008-2-19 09:20
能不能发表长篇小说?都市题材?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08-2-19 09:38
论坛是自由的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08-2-19 10:07
期待中……
作者: 孙建基    时间: 2008-2-26 19:14
1.大赛时间:2007年12月7日-2009年12月7日

两年啊
我的天
什么比赛有这么长时间啊
吉尼斯记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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