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李玲于2009-08-13 17:25发表的 : 太神速了吧,,我看贴的还没你写得快 好文笔呀
引用第5楼余情未了于2009-08-13 20:58发表的 : 看来身手不凡啊
引用第4楼江南柳于2009-08-13 19:07发表的 : 因为仗义执言和黑帮分子发生争斗、他们带的有枪、所以我出手狠了一点一个轻伤、一个重伤、其余的落荒而逃!事发后当地警方将我列为逃犯上网通缉!最后在律师及家人的打点下定性为防卫过当、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