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下 发表于 2016-12-22 19:56 劳动局应该管
慢慢 发表于 2016-12-22 19:57 那我岂不是还要回兰州去
百℃度一下 发表于 2016-12-22 20:02 你没有打辞职书吗
我混蛋 发表于 2016-12-22 21:07 如果那个老板是个人招工,不适用于劳动法管理范围,属于民事纠纷
寻找姚黄 发表于 2016-12-22 20:33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乌龙镇玉皇阁 发表于 2016-12-22 21:05 帮顶
慢慢 发表于 2016-12-22 21:15 谢谢了,现在头都大了,
慢慢 发表于 2016-12-22 21:11 这个这么严重
慢慢 发表于 2016-12-22 21:12 他是个人招工,劳动局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