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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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bltxjq
时间:
2015-3-12 10:31
标题:
删字
由于输字错误,本人所发帖内容中应为“任,董等人在明知乡村两级政府及群众不可能同意的情况下违规为任宏业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拜托版主给处理下,谢谢!
作者:
寻找姚黄
时间:
2015-3-12 12:35
帖子发早了吧?好像很早就看到了。一直没有和谐?
作者:
芳草塘
时间:
2015-3-12 15:38
你好,请问将
原文中的哪句
修改成
“任,董等人在明知乡村两级政府及群众不可能同意的情况下违规为任宏业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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