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8楼lj8558于2008-09-01 20:26发表的 :
不支持楼主说法!
论坛不是会员生活的全部.
版主的责任是用历史铭记的.因为他们全是义务性的!
只有我们找到更适合该板块的新版主时。才会考虑。板块交接!
.......
引用第10楼爱情魔法师于2008-09-02 03:32发表的 :
借口就不用了吧
找点实际点的东西来啊!!~~
引用第16楼爱情魔法师于2008-09-03 16:45发表的 :
没意思!!~~
引用第10楼爱情魔法师于2008-09-02 03:32发表的 :
借口就不用了吧
找点实际点的东西来啊!!~~
引用第14楼爱情魔法师于2008-09-02 20:07发表的 :
管理条例好象我也知道吧?
有一个月没来也可以理解的吗?
我怎么不记得了啊
引用第15楼lj8558于2008-09-02 21:21发表的 :
你知道人家有没有请假吗?
你知道人家有没有找别的版主代为管理吗?
你知道人家有没有打电话询问过论坛事务吗?
你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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